很小的时候翻看过,几乎忘记什么内容,只记得是关于革命斗争的书籍。生活在当下和平年代,去读这本书,更多的体会是,活下去的意义在哪里,如果生在18世纪或许当一个虔诚的基督徒,平静的度过一生,也没有大不了的,可若是经历过书中主角所经历的,可能只有死去,或者在斗争中死去。小说刚开始描述了主角亚瑟从参加革命,到被最心爱的人出卖,虽然人没有什么大碍,但是心里的价值观崩塌,有想去死的念头,后来去了南美,经历各种苦难之后,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,活着的意义,就是推翻虚伪的教义,反对基督,并冒着死亡的风险去和教会斗争,让自己最亲的人想明白,是基督的教义把两人站在对立面。
父亲一次害死了自己的儿子,第二次还是选择害死自己的儿子,那么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,就是为了维护教义的尊严,为了至高的权利,为了自己的地位,两次选择放弃自己的儿子,他爱上帝,胜过爱自己亲生的儿子,活着的意义就是作为上帝的使者,受凡人万人敬仰,小说的结尾,写到蒙泰尼里最终因为说出违反教义的话,被死亡,那之前的所作所为又是为了什么,不是前功尽弃了嘛,既然儿子的死亡已经成事实,自己有能力去阻止,却没有行动,按照蒙泰尼里的心里,应该是继续当红衣教主,受众人爱戴,我分析是从故事的最初开始,蒙泰尼里就有背叛上帝,违背天主教,于人偷情,并有了亚瑟这个儿子,可为了自己能当上主教,不承认有这个儿子,几次于儿子的交锋,是选择上帝还是选择儿子上,彻底把蒙泰尼里搞疯,或许早点选择儿子结局不一样了,人生面对的种种选择,都会改变人生的走向

最后修改:2024 年 12 月 2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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